中发改智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中发改智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与单单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2民初8012号 原告:中发改智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5号8层801室。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单单,男,1987年1月15日,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房山区。 中发改智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与单单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3日立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被告单单就京西劳人仲字[2021]第4683号仲裁裁决书,已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3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2)京0102民初7205号,被告单单立案在先,原告中发改智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立案在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并入本院(2022)京0102民初7205号案件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