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泛海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泛海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某某承揽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乳山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083执保133号
申请人:山东泛海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乳山市胜利街兴农巷13号。
被申请人:***,男,1975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威海市火炬高科技产业开发区。
申请执行人山东泛海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鲁1083财保160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在实施保全过程中,冻结了被申请人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乳山市人民法院(2022)鲁1083执保133号案件保全完毕。
审判员 王 华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宋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