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鼎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黑龙江省弘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黑01执42号 ***(申请执行人) 黑龙江省弘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哈尔滨仲裁委员会(2017)哈仲裁字第1112号裁决书,于2019年1月2日立案执行***与黑龙江省弘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114830.00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100894.00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通知如下: ***依据(2017)哈仲裁字第1112号裁决书申请执行黑龙江省弘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