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江南电气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市建兴电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宾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黑0125执保83号
财 产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你因与哈尔滨市建兴电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我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我院已经依法作出(2019)黑0125民初1040-1号、1040-2号民事裁定,并冻结了哈尔滨市建兴电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靖宇支行35×××06账户存款,预冻结金额800000元,账户余额119947.24元。同时查封了担保人陈敏名下坐落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益明路47-15号北大荒辉煌小区16号楼2单元28层3室的住宅。现告知以下事项: 一、保全措施的有效期限: 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6月21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届满。 二、上述期间届满后,如需申请续行保全,应当在期限届满七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续行保全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三、接受续行保全申请的部门:(见背面备注)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分别由申请保全人、执行部门留存) 案件承办人:庞建华受送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