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欧展土地勘测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欧展土地勘测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5民初7080号
原告:***,男,1968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思南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贵州大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贵州承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欧展土地勘测规划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34号25-1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593687273C。
法定代表人:谢小舟,执行董事。
原告***与被告重庆欧展土地勘测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9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6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其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765.08元,减半收取382.54元,由***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丹
书记员*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