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0503执保159号
民事审判庭、***、广东东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申请被申请人广东东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2022)桂0503民初1289号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5月16日实际冻结广东东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存款1399.32元,冻结期限一年,冻结限额169301.5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规定,(2022)桂0503民初1289号民事裁定书的保全事项已部分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