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0503执1414号
***、广东东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广东东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9日立案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2年12月7日划拨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83438元,在收取执行费1134元后,余款已退付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