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1执242号
江苏宏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宏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德豪(扬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德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5日作出的(2020)苏01民终821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江苏宏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缴纳二审案件受理费,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移送执行。执行中,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扣划被执行人民币68521元(含本案诉讼费67607元,执行费914元)。至此,本案己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