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官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欧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8)苏01民申20号
再审申请人云南官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南京欧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2016)苏0115民初77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云南官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审判长  夏绪敏 审判员  王元成 审判员  张 倩
书记员  王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