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仲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镇江市中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海事海商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海事法院 保 全 事 项 完 成 通 知 书 (2021)苏72执保363号 申请人镇江市中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0日作出的(2021)苏72民初9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1560000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冻结其所有的其他等值财产。现已完成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查询,实际控制被申请人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138803.22元;委托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镇江市丹徒区华山街168号风尚花园商业5幢0306室、0307室、0308室、0309室、0310室的不动产五处。现将回执材料复印交至该案的案件承办人。至此,本案保全工作完毕。 附:保全材料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