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艺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贵港市艺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

(2020)桂0804执保314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贵港市艺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12月1日作出的(2020)桂0804民初1712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冻结被申请人贵港市艺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账户21×××58账号内的存款40000元(实际控制40000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