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03执8501号
***、西安市环境卫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西安市环境卫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2)陕0103民初6369号,执行标的---8136.5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03执8501号案件执行完毕,于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