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黑0108执382号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哈尔滨创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哈平劳人仲字[2017]第327号仲裁裁决书执行***与哈尔滨创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1251.50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哈尔滨创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到位标的21251.50元。本院已于2018年5月8日将该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219元已由被执行人哈尔滨创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缴纳。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执行依据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