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睿江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睿江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卓尔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粤0604执保1543号
申请人:广东睿江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705-708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6614858182。
法定代表人:闵宇。
委托诉讼代理人:麦转笑,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担保人:佛山市汇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3308房之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5882650845。
法定代表人:欧绍毅。
被申请人:广州卓尔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988号105房自编东梯4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320998551C。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广东睿江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广州卓尔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9年6月2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广州卓尔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1483902元以内予以查封,或冻结、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担保人佛山市汇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广东睿江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广州卓尔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1483902元内予以查封,或扣押、冻结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