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505执2401号
常熟市华科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绿地集团苏州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常熟市华科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绿地集团苏州高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505民初54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已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立案受理,执行标的360300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上述款项,执行费亦由被执行人付至本院。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