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宏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吉林市宏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津0116执13631号
***与吉林市宏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89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强制执行到位。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津保劳人仲裁字[2021]第50413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