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利思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威利思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1703执125号 山东威利思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威利思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703民初290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山东威利思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了该案确定的其应承担的全部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威利思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703民初290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