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602执保362号
临湘市陶***经营部
关于你与湖南华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华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县分公司财产保全一案,(2021)湘0602财保13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你申请冻结被申请人湖南华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华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县分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5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经审查,本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依照《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2021)湘0602执保362号执行完毕,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