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三合源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仁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三合源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04执5247号
天津市仁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三合源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天津市仁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三合源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津0104民初1295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1)津0104执5247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本裁判文书所依照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8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