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凯宏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凯宏空调销售有限公司与郑州毅加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0106执168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调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金磊,经理。
被执行人:郑州毅加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志辉,经理。
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执行的(2020)豫0106执168号申请执行人河南***调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郑州毅加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郑州毅加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已向申请人支付执行款XXXXX元,申请人认可被执行人履行完毕(2019)豫0106民初2262号民事判决书的全部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本院(2020)豫0106执168号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吴锦江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张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