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赛摩雄鹰自动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德克斯科、合肥某某鹰自动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内0624执保97号
内蒙古德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鹰自动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德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鹰自动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审查我院作出的(2021)内0624民初247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我院依法于2022年6月27日解除了被申请人合肥***鹰自动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交通银行合肥大道支行银行账户的冻结。现该案解除保全。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