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金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7)浙0783执恢3431号
***、许天松、许厉晋、厉爱仙: 申请执行人浙江金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东南商初字第1165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许天松、许厉晋、厉爱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2017)浙0783执恢3431号案件已于2017年11月28日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 特此告知! 南马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