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新2922执保123号
南阳市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温宿县盛世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南阳市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温宿县盛世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诉前保全执行一案,承办人受理本案后,依据2021新2922财保82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3月30日向温宿农商银行送达查询存款通知书,经查询,被申请人温宿县盛世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温宿农商银行账户内有部分存款,本院依法冻结并向被申请人温宿县盛世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送达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将该执行保全情况告知申请人南阳市油田天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对该执行保全情况表示认可。故本案即依法按照部分保全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温宿县人民法院
二 O 二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