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华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领航铝业有限公司、洛阳市华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茌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1523执恢7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领航铝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茌平县乐平铺镇郝集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士龙,经理。
被执行人:洛阳市华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八一南路城市杰座12楼。
法定代表人:赵振戈,经理。
被执行人:赵振戈,男性,1981年11月22日出生,住洛阳市华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张素贞,女性,1956年11月9日出生,住洛阳市华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洛阳帝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洛阳市西工区八一南路城市杰座12层1-1205。
法定代表人:赵振戈,经理。
被执行人:赵长克,男性,1954年10月4日出生,住洛阳市华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领航铝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洛阳市华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赵振戈、张素贞、洛阳帝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赵长克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1523执恢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  王树安
执行员  周 民
执行员  张公锋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  闫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