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802执保291号
***、河南中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河南中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802民初868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河南中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保全措施。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2月8日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解除了被申请人河南中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802执保291号案件保全完毕,于2021年2月8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