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亚太泵阀有限公司与河南林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豫0184民初2434号之一
本院在审理原告亚太泵阀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林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亚太泵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原告亚太泵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亚太泵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保全费5000元,以上共计5025元,由原告亚太泵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王丽英
书记员  乔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