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亚太泵阀有限公司、河南林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豫0184民初2434号
申请人亚太泵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林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亚太泵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河南林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000000元银行存款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以原告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投保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亚太泵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林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000000元银行存款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亚太泵阀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 定的执行。
审判员  王丽英
书记员  乔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