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恒达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建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甘肃恒达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甘01民终471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建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沙坪村******。
负责人:韩宗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鹏,甘肃润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转英,甘肃润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甘肃恒达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甘,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第******v>
法定代表人:哈俊峰,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宗来,甘肃祖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建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以下简称:建盟设计甘肃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甘肃恒达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勘测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19)甘0102民初722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1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19)甘0102民初722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建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426元,予以退还。
审判长  张海东
审判员  靳文丽
审判员  杨 蕾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杨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