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咨城环规划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炎黄联合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京0108民初22002号
原告:中咨城环规划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清河营东路2号院3号楼7层721内1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北京炎黄联合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88号2号楼南配楼3层3036。
负责人:***。
原告中咨城环规划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炎黄联合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中咨城环规划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明确表示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中咨城环规划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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