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意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河南意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豫0122民初2228号
原告:***,男,1973年2月23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潢川县。
被告:河南意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中牟县
法定代表人:李彦超,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志华,河南赵庆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邓卫红,男,1982年1月4日生,汉族,住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孙云东,男,1974年2月4日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史挥龙,河南新动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党梦珂,河南新动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60年2月15日生,汉族,住河南省固始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史挥龙,河南新动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党梦珂,河南新动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姚克义,男,1966年2月3日生,汉族,住河南省固始县。
原告***与被告河南意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孙云东、姚克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  付晓东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梁淅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