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广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广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某某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0802执1266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河南省广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焦作市解放区出渣路涧西街**。
法定代表人:秦忠俭。
被执行人:***,男,1976年09月13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解放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省广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2020)豫0802执126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程志猛
审判员  杜春晖
审判员  周荣应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张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