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1303执2782号
南阳市祥源农机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南阳市祥源农机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南阳市祥源农机有限公司履行案款56843元,该案已经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12日向本院递交结案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通知如下: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20)豫1303民初1548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