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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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余 姚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281执2071号
申请执行人:慈溪市钦帅建材经营部,住所地浙江省慈溪市横河镇秦堰村***东区8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2MA2J31MM73。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凤山街道同光村***24-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GWLUK1T。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江苏原朴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花汇路10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063271190H。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如皋市兆基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如皋市城北街道益寿北路(如皋经济开发区工发大厦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058667430X。
法定代表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慈溪市钦帅建材经营部与被执行人****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原朴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如皋市兆基置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