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德利丰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1 因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罚款12725.5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2019年
首页
查企业
查中标
查资质
未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