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华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黔2726执保9号
诉讼服务中心:
关于申请人贵州驰海沐林绿化工与被申请人福建华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1日作出的(2022)黔2726财保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20005151.33元(1、福建华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为福建省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9090××××7962;2、上海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账号为3100××××3293)。冻结期限为一年。
我局于2022年1月21日实施前述裁定,根据网络查控反馈信息,于2022年1月21日冻结了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4140438.38元,余下5864712.92元未冻结,未冻结原因余额不足,冻结期限自2022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1日止。本案保全措施实施完毕,现已结案。
另:转告申请人,如需续行冻结,请在冻结期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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