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闽0821执535号

福建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



长汀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被执行人



福建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案 由



罚金





申请标的额(元)



60000



履行金额(元)



60000





结案理由



√1.被执行人全部执行完毕(含放弃部分权力),予以结案。

□2.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履行和解协议内容,该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3.其他:





申请人签名确认



长汀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被执行人签名确认



福建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承办人:吴许明

联系电话:0597-32××××9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