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豫0192民初1406号之一
原告河南万发天地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航空港区英迪国际学校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1日立案。原告河南万发天地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河南万发天地装饰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河南万发天地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河南万发天地装饰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赵世英
书记员 郝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