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豫0191执9017号
申请执行人郑州华晨外墙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汴路与京珠高速交叉口南500米。
法定代表人:赵魁生,总经理。
被执行人***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机场路91号12号楼。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女,汉族,1967年1月9日出生。
关于郑州华晨外墙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执行人郑州华晨外墙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本院作出的(2018)豫0191民初3482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6月25日立案执行。现该案件已履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