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豫0223执2310号
开封市华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尉氏县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20年12月04日立案受理执行。2020年12月08日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2020年12月25日,申请人领取案款50000元后,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对尉氏县人民法院(2017)豫0223民初456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亚辉
审判员 陈 磊
审判员 马卫红
书记员 高 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