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苏0481执41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程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溧阳市天目湖工业园区悦朋路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72813425U。
法定代表人:史蒙杰,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建辉,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江苏迅隆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溧阳市溧城街道晨阳路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684913395T。
法定代表人:芮门才,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苏迅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溧阳市溧城街道晨阳路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6617723073。
法定代表人:芮门才,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程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程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迅隆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公司”)、江苏迅隆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苏0481民初814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调解书,一、科技公司与精密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前向鹏程公司归还代偿款780万元,并承担以38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及以40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2日起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6600元(已按照四分之一收取),保全费5000元,合计21600元,由科技公司、精密公司负担,于2022年1月4日前支付。因被执行人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7821600元及利息,本院于2022年1月11日依法立案受理。
立案执行以后,本院依法采取了以下执行措施:
一、2022年1月20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并传唤其到本院接受调查询问,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予履行,且未向本院申报财产。
二、2022年1月13日,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网络支付机构、保险机构、证券机构、不动产登记部门、车辆登记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发出查询通知。经分析财产查询反馈线索及后续执行,执行情况如下:
1、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
2、2022年3月18日轮候查封了科技公司名下位于溧城街道晨阳路2号(苏xx**溧阳市不动产权第xxxx号)、溧城街道晨阳路2号3幢(苏xx**溧阳市不动产权第xxxx号)。上述房产在他案处置及其他法院处置过程中。
3、被执行人名下无动产登记信息。
三、本院在(2021)苏0481执4182号案件中处置了原登记在科技公司名下位于溧城街道晨阳路2号(原不动产权号苏xx**溧阳市不动产权等xxxx号),本案申请执行人受偿4970684元,因费款系统异常暂未发放,并告知申请执行人并经其同意,待费款恢复后再行发放。
三、2022年5月26日,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本院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
2022年5月26日,本院约谈申请执行人,已告知申请执行人本案的执行情况、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同时要求其提供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对本院的执行情况和查明的事实无异议,暂无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不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委托财务审计、移送破产审查、公告悬赏执行等调查措施,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上述事实,有各协助执行单位出具的财产查询回执、执行笔录等证据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本案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在本次执行程序中,除已受偿的款项及他案在处置的房产外,本院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苏0481民初8141号民事调解书未履行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审 判 长 丁 文 标
审 判 员 张 志 伟
审 判 员 杨 水 芳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张桃书记员吴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