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大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濮阳恒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豫0923财保2-1号
申请人:濮阳恒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盼盼,地址:河南省濮阳市。
被申请人: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保林,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被申请人: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南乐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新龙,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
申请人濮阳恒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南乐分公司诉前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8日作出(2019)豫0923财保2号民事裁定书,将被申请人的账户予以诉讼保全。现因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濮阳恒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申请解除保全。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XXXXXXXXXX账户的诉讼保全。
解除对被申请人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南乐分公司所有的XXXXXXXXXXXXX账户的诉讼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翟春华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王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