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澜博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澜博科技有限公司与云南云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云0112民初1548号
原告:云南澜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7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482964111。
法定代表人:向玮。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汉族,该公司工作人员,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云南云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南亚风情第一城南亚星河苑C4幢写字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097087867。
法定代表人:马学万。
原告云南澜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云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6日立案。原告云南澜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云南澜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诉属于其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且原告云南澜博科技有限公司没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对其申请撤诉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云南澜博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80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云南澜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琳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