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飞建设有限公司、永嘉县枫林镇江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324执283号
浙江新飞建设有限公司、永嘉县枫林镇江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申请执行人浙江新飞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永嘉县枫林镇江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2)浙0324民初6794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永嘉县枫林镇江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324执283号,【(2022)浙0324民初6794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