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桂1202执1590号
广西东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广西北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广西东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北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4614.11元,其中,本金149200元,利息2188.27元,迟延履行利息1148.84元,支出的案件受理费207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4614.11元,至此,广西东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桂1202民初35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费2169元本院已扣缴,现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