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金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黑龙江省金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欠款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2)哈执字第82号
申请人***,住哈市。
被执行人黑龙江省金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
本院于2012年8月22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黑龙江省金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欠款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执行22000.0元交付申请人,案件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2)哈执字第8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