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黑0231民初370号
本院于2022年7月29日对原告***与被告**和、黑龙江成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22)黑0231民初370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2)黑0231民初370号民事判决书中:“二、驳回**和的其他诉讼请求。”补正为“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审 判 长 丁 飞
审 判 员 郑 莹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