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鑫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北安市鑫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黑8106执293号
申请执行人**,女,1973年11月3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尾山农场1号住宅楼。。
被执行人北安市鑫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安市东六道街路北。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北安市鑫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28日立案,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本院依法向银行、土地、工商、车辆、房产等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查询被执行的财产状况,均未查找到其他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2017)黑8106民初61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杨蓓
审判员闫峰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