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弘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弘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75执117号
黑龙江省弘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弘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7日立案。被执行人**于2020年5月21日给付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弘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回转款人民币7378.19元。至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2016)黑0110民再1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