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南岔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黑0726执128号
伊春市升辉实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伊春市第二中学:
伊春市升辉实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伊春市第二中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914,087.5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758,855.50元,其中,本金1,737,314.63元,缴纳执行费21,540.87元,剩余本金176,772.89元申请执行人伊春市升辉实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本院已于2023年6月1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伊春市升辉实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伊春市升辉实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黑龙江省南岔县人民法院(2023)黑0726执128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