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22)苏0707执1246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黑龙江新时代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07民终445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该判决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规定,决定如下:
将黑龙江新时代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